最近太忙,周記暫停了3個星期,這次想談談租屋的財務考慮。
08年和太太聯名買入了人生第一個單位,準備09年結婚後使用。後來,大仔於12年出生,需要請工人幫忙照顧,但發現屋企太小,因此13年初賣出原來單位, 換入另一個較大的單位。13年的時候,樓市處於瘋狂狀態,買入我們單位的買家甚至願意先把房子出租給我們半年,直到新單位裝修完成為止。不過,亦因為這個原因,當時基本上一盤難求,所以無法找到心怡 的大單位,只比原單位大百呎左右。到了15年,細女出生後又發現單位不夠住了,又一次要考慮住屋的問題。
不同的是,15年的市場跟13年比,整個形勢都發生了變化,零售不景,內地資金流入減少,樓市升勢開始受阻。因為有兩個小朋友,我們希望 有更大的空間,所以把範圍鎖定在港島東區千呎左右的單位。雖然樓價有所回落,但是稍為計算過回報率後,發現買樓實在不划算,最後 放棄 換樓的想法,決定轉為租樓。
但是岳母一直以來都反對租樓,覺得係幫人供樓,所以當時要想辦法同她解釋現金流的問題。一個千呎左右的單位,樓價起碼1600萬,加上手續費、稅、新屋裝修,隨時加多200萬。假設借銀行800萬,首期連雜費大概需要1000萬。然後,假設供20年,每月仲要供款 4萬,所以買樓會導致很大的負現金流。如果轉買為租,首期可以留起購買REITS,每年收到的股息50-60萬,足夠租一個太古城的千呎單位1年有餘。外母聽後,亦無奈接受。
上面的例子正好說明了資產和負債的分別。買樓雖然係買”資產”,但是這些”資產”沒法產生正現金流,反而大大增加財政負擔。香港人鍾意買樓,其實只是因為買樓有槓桿,樓市向好,就可以以小贏大,快速致富。但是未來幾年香港的樓市還可以持續向好嗎?當現金流系負數的情況下買樓,算不算投機呢?